供热要闻

郑州2015-2016期供暖即将结束 有新的用热申请可受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3-14  浏览次数:285
     3月14日,记者从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获悉,按照《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规定,3月15日,郑州市2015-2016采暖期集中供热将按期结束,提醒市民不要将官网里面的水放掉。

据郑州市热力总公司调度中心称,3月15日上午8点至10点,热力站及用户庭院管网逐步停止供热。为了充分暴露供热系统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检修整改,为下一采暖季供热安全平稳运行打好基础,正式停暖后,热力总公司将在北区、南区、西区进行大管网的流量、压力试验。同时,对小区内供热设施的全面检修和保养工作也将随之展开。

如果市民在运行期内发现室内供热设施存在漏水、损坏、堵塞等现象的用户,可在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以保证下一采暖期正常用热。

维修时,请先联系供热管理方或拨打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客服电话68890222,关闭入户或管道阀门,用户切不可私自拆卸、改造采暖系统,以免造成漏水,给用热安全带来隐患。

为有效隔绝空气对散热器和管道的腐蚀,延长其使用寿命,热力总公司在非运行期将对供热主管网及庭院管网进行湿保养,供热管网与设施内保持满水带压状态。

因此,停暖后请广大热用户不要将散热器和供热管道中的水放掉。市政道路施工如遇供热管网,请及时拨打郑州热力客服电话68890222联系。

提醒一单位和开发商新的用热申请开始受理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规定,今年有用热意向的单位和开发商,请于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到热力总公司办理用热手续。用热单位提出用热申请时,请携带用热申请、用热建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合件(加盖公章)、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复印件(加盖公章)等,到热力总公司经营处办理相关入网事宜。

根据《郑州市城市供热与用热管理办法》规定,热用户需要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变更用热面积、变更热用户的,请于4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办理相关手续。

提醒二买二手房时,注意该处房产是否拖欠热费

有以下情况的用户,可凭户主身份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郑州市热力总公司经营处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或持以上证件到所属供热分公司确认信息,由分公司代为办理。信息修改后即时生效,不需要重复办理。

第一,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需变更计费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的;

第二,所购房屋为二手房,需变更用户名、联系方式的;

第三,原登记房屋楼号、单元、楼层、方位、门牌号等信息有误,需更正的;

第四,用热性质发生变化的。

热力总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市民购买二手房时,请注意该处房产是否拖欠热费。如有疑问,可以拨打郑州市热力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68890222。  来源:映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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