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淄博周村居民供暖价格下调1.5元/㎡ 延长供暖期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1-14  浏览次数:228
     1月12日,周村区人民政府发布《周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区供暖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继续实行供暖补贴的通知》,确定周村区居民供暖价格将由现行按套内建筑面积23.5元/平方米调整为22元/平方米,供暖延长期由区供热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天气变化情况提出延长供暖时间方案。

据了解,周村区居民供暖价格由现行按套内建筑面积23.5元/平方米调整为22元/平方米。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2015—2016年供暖期,已经缴纳供暖费的用户,降价后多交纳的供暖费,可本着自愿的原则,自行选择直接退费或抵减明年供暖费用。

同时,周村区继续对在区人社部门登记并领取失业救济金的失业人员、在区民政部门登记的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发放供暖补贴。低收入群体的供暖补贴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城市低保对象按户补贴,每户补贴370元;失业人员按人补贴,每人补贴185元。将由区人社部门、民政部门具体核对应该享受供暖补贴的对象,按现行社会保障金和生活救助金的发放渠道,将供暖补贴直接发放给补贴对象本人。失业人员的补贴由区人社部门负责发放;城市低保户的补贴由区民政部门负责发放。补贴发放前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告,于每年的11月15日前发放完毕。  来源:中国房产超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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