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热价调整未敲定 哈市供热办:按现价先缴 两种方式退款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0  浏览次数:219
     “热费价格没敲定,我该按照哪个价格缴纳热费?”供暖期临近,热企纷纷贴出缴费通知,不少市民表示,不知道今年该缴多少热费。9日,记者从哈市供热办获悉,用热市民可按现行的热费价格即40.35元/平方米缴纳热费。新的热费价格确定后,热企必须通过两种方式将差价退还给缴费市民。

9日,记者走访哈市华能集中供热公司、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等多家热企发现,已经有市民到收费大厅缴纳本供热季的热费。在龙唐群力供热分公司收费大厅,家住天鹅湾小区的刘女士告诉记者,这几年冬天室温一直很高,所以提前来缴纳热费。记者在刘女士的收费票据上看到,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平方米40.35元收取的。在华能集中供热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已有很多市民到收费大厅缴纳热费,由于供热价格调整尚未确定,并且收费系统依然按照每平方米40.35元设定的,因此只能按照现行热费价格收取热费。

哈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热企业在热费价格调整尚未敲定时,按原来热费价格收取热费是合理行为。热费价格确定后,供热企业必须将多收取的部分退还给居民。退还方式有两种,居民可自由选择,一是退还现金,二是将多余部分打入下一年度热费中。热企不得推诿、强制执行一种退款方式,有此行为将予以查处。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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