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牡丹江市供暖期前拟完成供热价格调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8  浏览次数:212
     9日,牡丹江市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在接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煤炭价格与供热价格实行联动指导意见》文件后,立即形成落实意见,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启动供热价格调整程序,并要求于供暖期完成供热价格调整。

据了解,按照牡丹江市委、市政府要求,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于9月12日在日报、晨报、电视、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召集消费者、经营者、政府有关部门等听证代表,按照听证办法程序要求,于10月12日召开市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届意见。

据悉,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已于8月中旬前完成了热电联产、区域锅炉、分散锅炉供热价格的成本监审。供热价格成本监审工作历时二个月,由人大、政协、行风监督员等组成专家组,采取招标的形式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按照法定程序对占市区供热面积90%以上的供热企业成本情况进行了监审。

目前,市物价监督管理局会同建设、财政两部门,正在陆续召开供热企业、消费者代表、政府相关部门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9月16日召开了热电联产供热企业的座谈会,9月17日召开了区域锅炉供热企业座谈会,9月18日召开了分散锅炉供热企业座谈会。

9月26日将根据报名选出的听证会代表,发布调整供热价格听证会公告。10月9日召开消费者代表座谈会,10月10日召开利益相关方代表座谈会,10月12日正式召开市区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当天形成听证报告后上报市政府。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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