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李保忠介绍说,今冬供热价格标准相对去年暂无大的变动,仍然执行市物价局去年10月份制定的《关于调整聊城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规定的标准,即按建筑面积计算,居民取暖用热每平方米20元;阁楼取暖用热,按居民取暖用热价格的2/3执行;经营、办公及其他用热,每平方米27元(层高超出3米部分,其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工业用热政府指导价为每吨180元,上下浮动15%。另外,享有低保的居民可享受相应的取暖补贴。
此外,聊城的相关政策中并没有对停暖居民收取热损费的具体规定。但在对聊城的几家主要供暖公司的调查中了解到,目前供暖关系分为两种:小区与物业建立的间接供暖关系;小区与供暖公司建立的直接供暖关系,所以在征收标准上也有所差别。前一种情况,要由物业来决定是否征收和征收的数额;后一种情况,则由供暖公司来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征收,所以市民要充分了解自己小区的供暖情况,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山东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