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春热费都多钱?
居民住宅:29元/平方米
《通知》要求,学校(中、小学及大专院校)学生宿舍,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公寓及经民政部门批准的养老机构、教育部门批准的幼儿园,供热执行居民住宅供热收费标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元。工业企业和学校(中小学、大专院校学生宿舍及职工公寓除外)用热超高加价,用热收费标准执行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3元,层高超过3米的,每超高0.3米热价加收5%,层高达到6米(含6米)最高加价不超过50%。层高超过6米的特殊用户,可由供热企业和热用户根据实际耗热情况协商议价。
车库:33元/平方米
地上车库的供热收费标准为33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地下车库(车位)的供热收费标准为16.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商用门市房:36元/平方米
门市房的热费是按照产权证上所标明的建筑面积来收取,费用是36元/平。
住宅阁楼的采暖费怎么收?
关于住宅阁楼收费问题,分不同情况执行不同收费标准:
1、住宅阁楼安装采暖装置的,按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
2、阁楼面积未计入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的阁楼热费计费面积,按供用热双方认定的建筑面积收取热费。供用热双方存在异议的,依据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米至2.10米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米时不应计算面积。”的规定确认建筑面积,收取热费。
3、阁楼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
地下室不装采暖装置,还要交采暖费吗?
住宅地下室安装采暖装置的,按下列办法收取热费:
1、地下室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或购房合同面积为准)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
2、地下室面积不在房屋建筑面积之内的,层高超过2.20 米的按双方实际测量的平面面积收费,层高不超过2.20 米的按双方实际测量的平面面积50%收费。收费标准按长春市人民政府长府发[2008]18 号《关于调整长春市城区供热价格的通知》文件执行。
3、地下室未安装采暖装置的,暂不收费。
二、热费都咋交?
新建住宅不用热咋交费?
关于当年新建住宅缴纳热费问题。当年新建住宅,办理入住手续而申请不用热的用户只需要缴纳20%基本热费。整栋楼不用热的,不需缴纳20%基本热费。整栋楼入住低于50%的,办理入住手续而申请不用热的用户,可按20%比例缴纳基本热费,热用户将基本热费缴纳给开发商,由开发商与供热企业进行热费结算。
长期停热不缴基本热费
1、关于收取20%基本热费问题。
对于供热期不用热的用户(已进行分户控制、未申请长期停热的),应当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缴纳20%的基本热费;10月15日前未向供热企业提出不用热申请,未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不含新建房屋),在供暖期间申请用热的,需要缴纳供热期全额热费。
2、关于停热期间申请恢复供热的热费核算问题。
10月15日前,已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不用热并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在供热期间又申请恢复供热,并具备恢复供热条件的,需从恢复供热之日起缴纳恢复供热后的热费(供热期应缴纳热费总额除以167天乘以恢复供热后的天数),已缴纳的20%基本热费按月扣除,其余退还。对已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恢复供热时不允许供热企业向其收取开栓费等各种费用。
3、关于长期停热用户申请恢复供热问题。
要求长期停热的用户,需向供热企业申请,双方签订合同后,不需缴纳20%基本热费。如果恢复供热,需向供热企业提交恢复供热申请,经供热企业同意后,补交退出管网之日起的20%基本热费。供热企业不应再向用户收取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
4、关于逾期缴费问题。
对于热用户当年10月25日以后缴纳热费及往年陈欠热费的,供热企业不得收取滞纳金;供热企业没有和用户签订供热合同或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不得收取违约金。
三、不热可以申请退费吗?
供暖期发现室温低应该怎么办?
根据有关规定,采暖期内,住宅主要居室(卧室、客厅和书房)温度在18℃(含18℃)以上为合格,低于18℃为不合格。
导致住宅供热室温低于规定标准的情况大致有六点:一是供热时间短或供热温度不够;二是供热压力、流量不够,水力工况不均匀;三是供热管网老化,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热损耗大;四是室内设置散热器少、管道安装不合理或有堵塞现象;五是房屋保温和气密性差;六是空闲房、停热户多,户间传导致用热户室温降低。
发现家里不热,可对照上面几种原因查找。如确属供热问题,应首先向供热单位反映,要求改进,并可申请测温。
顶层、把山房,供暖期不达18℃也可申请测温退费?
对于顶层、冷山用户室温不达标也应按照规定退费。不可否认的是,采暖期供热期间,顶层、冷山用户室温可能比楼内中间部分用户室温稍低,但不应该低于18℃。
退费标准怎样计算?
根据室温检测报告,对室内检测温度在18℃以下的,退还采暖费计算金额的80%;现场检查或在线检测供热参数不合格的,退还采暖费计算金额的80%。每月通过室温检测报告、现场检查报告有两次供热不达标记录,即按一个月供热不达标实行退费,在线监测退费按供热参数不达标实测天数实行退费。
对同一栋楼房内居民入住率不足50%的,不予退费;此外,由于房屋维护结构和居民用户室内采暖系统原因影响供热效果的、发生极端气候超出供热设施设计规范确定的室外计算温度的、或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无法正常供热的都不予退费。
对供热单位处理结果不满意,该怎么办?
如果用户对供热单位处理结果不满意,或用户提出测温申请后供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测温的,用户可向所在区供热主管部门反映。区供热主管部门接访后,应协调供热单位查明原因,尽快改进并委托专业人员到户测温。
用户室温确实没达到规定标准的,供热单位可按相关规定自行退费。如果供热单位未自行退费,居民热用户可在供热期结束后30日内,持测温记录到供热主管部门申请退费裁定。
四、网友最关心的两个问题:
房第一年交20%取暖费会不会影响第二年供暖问题,第二年用补交第一年的吗?
如果不需要供热,须到供热辖区办理停热手续!并且缴纳20%的留栓管理费。办理完之后,会有工作人员上门把你的栓给停封,上封条!如果不办理此手续,那么在第2年视为你去年未交采暖费 本年度想供暖必须把去年采暖费一并交齐才能供暖!
房子供热期不用热,费用怎样交?可以选择在最冷的时候再交费取暖吗?
对于供热期不用热的用户(已进行分户控制、未申请长期停热的),应当于每年十月十五日前向供热企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缴纳20%的基本热费;十月十五日前未向供热企业提出不用热申请,未缴纳20%基本热费的用户(不含新建房屋),在供热期间申请用热的,需缴纳供热期全额热费。 来源:新浪地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