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山东蒙阴:供热价格调研报告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5  浏览次数:194
     中国发展网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开展供热价格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近期蒙阴县物价局对本县供热价格情况进行调研。

一、供热价格政策

根据蒙价办字[2012]92号文件要求:居民供热价格执行政府定价,居民住房按建筑面积20.50元/㎡。采暖期为110天,在正常情况下,室内温度不低于16℃。

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证》的居民家庭,继续执行按建筑面积16.50元/㎡的标准。

其他热价实行政府指导价,非居民按建筑面积为23元/㎡—28.3元/㎡。

具体用热价格由供用热双方按照政府指导价协商确定。

二、供热企业运营成本及原因分析

(一)运营成本

近年来环保改造投入加大及影响企业经营的因素增加等原由于因,企业运营成本呈持续上涨状态,根据生产经营中实际发生的运营成本统算,每个供暖期的运营成本约计5010万元,具体项目如下:

蒙阴县城区现有供热面积为2511617平方米,热费应收为5148.8万元,实收热费为3400万元,供暖期供热成本具体如下:

1、供暖期的生产约计消耗煤炭63335吨,按现行市场价计算,煤炭成本约计3800万元。

2、运行人员工资及管网换热站的运行维护费用约计220万元。

3、管网换热时产生水电费等200万元。

4、生产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为295万元。

5、生产运营期间生产设备(包括锅炉、发电机组等)的维修维护费为260万元。

6、生产运营产生的水资源处理费及化水环节的整理等费用110万元。

7、热电厂的人员工资及社保等后勤保障费用125万元。

(二)、运营困难原因分析

1、供暖运行成本过高,企业亏损,政府补贴不到位。煤炭价格虽下降,但近年来,设备更新、管道维护、人工费用都在上涨,蒙阴供热管线长、损耗大,同时也受环保达标等因素影响,供热的运行成本居高不下,已形成倒挂,处于亏损状态,政府补贴不到位。

2、取暖费收缴困难。以暖气温度不达标或天数不够等理由拒交或少交暖气费。其中有恶意欠费,也有确实温度不达标的。温度不达标的有多种原因:房屋年代较久、住户私自改造暖气管道造成水流不畅、部分住户在供暖末梢、外管线问题压力不足、供暖户数过少温度上不去等等。也存在不供暖用户不缴纳费用,蹭暖的。如个别筒子楼因无法关闭户内阀门,缴费与不缴费同样享受供暖的现象,破坏了供暖市场的公平、公正,给收费带来很大的障碍。

3、供暖设备及管道老化,对供暖造成影响。小区存在供暖设备及管道老化问题,一些因权属不清,无单位或住户愿意承担相关费用,而造成无法供暖。一些是本应住户个人承担的费用,转嫁到单位集体身上,单位处理一旦不及时,影响到供暖,便造成居民不满情绪。如:A、二次网泄露严重,补水量很大,如汶河小区,每天补水量400吨,既浪费了水资源又严重影响居民的供暖;二级管网设计不合理,部分楼及住户温度达不到标准;B、小区二级管网施工良莠不齐,管件多使用质量差的产品,尤其入户、楼道阀门,经过两三年就损坏。给供暖工作很大经济损失。

三、政策支持

蒙阴县对供热进行了财政补助, 2010年拨付煤炭补助(追加2009年采暖补贴)100万元,2011年拨付供热补助资金250万元。

四、存在问题

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梳理,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今年煤炭价格降低,取暖费应该下降。现在的取暖费标准是执行2008年的标准,那时的煤炭价格800元/吨左右,而现在降到不到300元/吨,取暖费应该下降。

2、取暖费按建筑面积收取不合理,应该按套内面积收费。

3、取暖费收取时间过早。供暖时间为11月20日,而收费时间却从9月下旬开始。

4、供暖时间不够,温度达不到文件规定的16度。

五、相关建议

1、建议政府建立相应制度。对供暖效果良好,群众反映良好的给予财政补贴;反之,适当对企业做出惩罚。

2、供暖时间人性化,灵活把握供暖时间,做到何时供暖由气温决定。

3、要完善供暖测温制度。通过出台地方性法规,建立仲裁机构,赋予测温权。市民与供热公司产生纠纷时,市民可以通过电话投诉方式直接申请仲裁,执法部门要及时派出测温人员到达现场测量,若发现问题勒令供热公司限期解决,供热公司长期不能解决,进行必要的处罚并补偿消费者的损失以及节假日,适当的调节暖气的供给量,确保人体感觉舒适而又不至于过热浪费能源。

4、督促供热企业加强管网整改,减少热能损耗。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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