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要闻

保定市对中心城区供暖煤改电进行补助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19  浏览次数:214

本报讯为确保2015年中心城区分散燃煤锅炉改造任务顺利完成,按照《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及2015年重点工作》的要求,我市决定对中心城区供暖煤改电进行资金补助。

对煤改电锅炉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中心城区公共建筑分散燃煤锅炉、生产经营性分散燃煤锅炉、居民分散燃煤锅炉(含中心城区三环内城中村集中供热分散燃煤锅炉),按标准要求改造为蓄热式电锅炉的,以拆除改造后的锅炉吨位为依据,以13万元/吨(不足1吨的按1吨计算)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用于锅炉拆除单位购买低谷蓄热式电锅炉。

对城中村居民冬季取暖电网改造给予专项资金补助。中心城区三环内城中村居民家庭由燃煤锅炉改造为以蓄热式电散热器采暖的,按每户3000元标准给予电力企业电网改造资金补助,用于线路改造、分表计量等工作。

对煤改电用电实行分表计量,享受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待省政府出台供暖峰谷电价政策后,中心城区供暖煤改电用户享受峰谷分时电价优惠政策。来源:保定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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