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府要求,截止到2017年底,我市共需要取缔主城区内10吨以下工业生产、供暖及洗浴行业等各类燃煤锅炉138台,595蒸吨,而今年必须完成目标任务的40%。目前,我市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果,共取缔燃煤锅炉53台,共计218.3蒸吨。其中平山区已全部完成4家生产企业9台燃煤锅炉的改造,完成率达100%;明山区应完成11家生产企业13台燃煤锅炉,现有3家企业完成改造,取缔燃煤锅炉4台,完成率30.8%;溪湖区应完成6家生产企业8台燃煤锅炉,现有1家企业完成改造,取缔燃煤锅炉1台,完成率12.5%;市卫生局应完成4家医院7台燃煤锅炉,现有1家医院完成改造,取缔燃煤锅炉1台,锅炉完成率14.3%;市房产局应完成13座小供暖锅炉房28台燃煤锅炉的改造任务,现有9家企业完成改造,取缔燃煤锅炉18台,完成率64.3%;市环保局应完成7家生产企业15台燃煤锅炉,现有3家企业完成改造,取缔燃煤锅炉3台,完成率20%;本钢集团公司应完成30家单位52台燃煤锅炉,现有12家单位完成改造,取缔燃煤锅炉17台,完成率32.7%;市教育局应完成3所学校的3台燃煤锅炉,至今尚无实质性进展。
市蓝天办负责同志表示,将继续加大取缔10吨以下燃煤锅炉工作力度,确保提前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取缔任务指标。 来源:慧聪供热采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