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来到现场采访时,4号楼居民张先生说,上一供暖期刚开始10天,家里没有一点暖气。居民找到新能源供热公司讨说法。经查,两栋楼暖气不热是因为楼下给两栋楼供暖的阀门未打开所致。后来,由于突然停水两次,导致全小区有4天未供暖,前后共计14天没暖气。“没有享受暖气,为何还要让我们缴费?”市民刘先生说。市民陈先生说,他曾找到物业,要求物业在代收取暖费时扣除14天费用,物业负责人告诉他,到收费时再说,如今却要全额收费,这种做法令人匪夷所思。
兰铁局房建段经营科一赵姓工作人员称,在供暖前期,经营科已将全部供暖费用垫付。居民要是说有14天未供暖,就请居民拿出未供暖的证据来,到法院去告。如果告赢了,经营科会要求新能源公司退费。此外,《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因停水、停电原因造成停暖的,停暖时间累计超过3日的,按日退还超出时间的热用费,而这两次停水,均未超过72小时,故不能退费。
兰州新能源供热公司一曾姓工作人员称,新能源公司供暖正常,颐园小区两栋楼前10天未供暖,系物业不开阀门所致,并非供热站不供暖。来源:兰州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