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星河皓月小区三期12月5日-12月12日,管道过滤堵塞,温度不达标,贴出通知来说供暖期结束退7天的费用,结果问热力收费处,说只退4号机组故障12月21日影响那7天的费用,没通知退12月5日那次影响的。而且星河皓月小区要从13号以后开始退,我想请问,15日供暖期正常就算结束了,现在还没有说明什么时候可以退,难道让居民一次又一次跑站点领这点钱吗,难道就不能两次一起退吗?
燕郊高新区市政管理局通过“阳光理政”平台做出的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根据您所反映的内容我们已经和新源热力公司进行联系。所反映的燕郊高新区星河皓月小区一、二、三期在2014-2015年采取暖期内12月5日—12日出现部分热用户室内温度不达标的问题。
市政局、新源供热公司12月12日对此问题作出明确退费承诺,采暖期结束后予以退费。本采暖季结束前,市政局与新源供热公司协商,新源供热公司将于2015年4月15日后安排退费工作。